雖然有點晚了,來談談年金改革吧

來談談年金改革吧

首先不囉嗦,我認為年金改革應該遵守以下原則(不分軍公教勞)

  1. 不溯及既往,已經開始領的人不動,正在繳的人視情況新舊混合
  2. 政府應另外提撥預算貼補年金
  3. 所有的指標應該盡可能訂定公式(或是法條預留可調整的但書)避免只定一個數字
  4. 新制以可永續經營為目標,多降點天花板,盡量提高地板

然後,來說明一下理由


  首先關於第一點不朔及既往我覺得是最為重要的。當然,這個部分目前似乎存在很多爭議,認為要朔及既往的論述大致是,這些人繳的最少,但領得多,改革一定有代價,要共體時艱...等等。從財政的角度上來說當然也不無道理,尤其現在正在繳的人,尤其是35歲以下的人(包含現在這個時間點的我),發現自己要多繳晚領且領得少,要是現在再領的人不一起改,不免有很重的世代剝奪感。


  而認為不該朔及既往的角度大致上有兩個理由:1.當初這些人乃依法領取,而不朔及既往雖然在行政法上可以有例外,但原則上應該盡量不朔及既往。2.人生無法重來,當初這些人(尤其是軍公教)根據當時的法律選擇了職業,且現在已經退休,人生最後的這段時間的人生規劃也是根據原制度做規劃,現在萬一有很大變動,他們幾乎無法承受。

  既然兩邊各有各的道理為什麼,我為什麼認為不該朔及既往呢?首先,年金制度的本意是甚麼?就是希望我們在失去工作能力的時候每個月仍然有一筆錢讓我們可以生存,如果為了讓年金可以生存而讓目前賴以為生的人的生存能力受到衝擊(甚至被剝奪),那不是本末倒置嗎?

  再來,為什麼在法律上,不朔及既往會是一個"原則",這又是根據另一個"信賴保護原則"(好多原則....),這樣有點太囉嗦了,簡單來說政府的"信用"是很重要的(雖然我知道我國很多人本來就不太信任政府...),但信用這種東西要累積不容易,而且一旦打破了,要回復就很難很難很難,因此今天不管誰執政,非到絕對必要,政府絕對不應該違背自己過去的承諾,更何況這個與百萬人民生計有關的事情,跟選舉支票沒兌現完全是不同層次問題。換個角度說,即使我今天是年輕人,今天年金砍了現在退休的人,距離我們退休少說還有二三十年,有誰真的能相信這個年金制度未來真的能給我們甚麼保證嗎?更何況目前提出的改革方案,似乎還沒有一個是真的永續的,最多十來年還是要破產。政府一旦失信於民,這就是全面性的問題,沒有信用的政府,這個國家不會有未來。


  終於來到第二點(是不是該考慮分上下集)

  接著這個論點可能就比較有問題了,政府明明就應該專款專用,怎麼能另外撥款投到年金裡呢!?這樣不是全民買單嗎?
  但我們必須了解,為什麼年金現在需要改革?大致上有兩種原因,第一種是政策本身問題。譬如當初訂定了之後,沒有隨著時代變遷而改變,導致不合時宜(譬如著名的18%)。或者是從一開始定的時候就沒定好。第二種是政策以外問題,譬如年金運作績效不好啊、經濟成長不夠阿、少子化阿或是計算期間外高薪低報....等等。尤其是第一種,基本上政府的責任是很大的(請不要說是軍公教的錯,政策是政務官定的,法律是立委立的跟大多數軍公教沒半毛錢關係),所以改革過渡時期政府理應負擔一些責任。

  甚至考量到年金基本上我認為算是社福政策,即使永續另外撥款增加年金總量我認為也是可以討論的。但是我的論點是全面性的,這一點是建立在其他三點也同時存在才成立的,決不是全民買單丟錢就好。


  最後三四點應該併在一起說可能會比較清楚

  首先應該沒人反對,要改革就應該朝永續經營為目標,任何想要長久持續的系統就是必須隨著時代而改變,所以絕對不應該定一個固定的數字,不然一方面沒有與時俱進的能力,另一方面到了選舉就容易變成惡性加碼的支票。而我認為年金可以說是一種變相的社福系統(當然其本質是退休金),因此首先要有一個足夠達到其目的的地板,這個地板必須要有提供基本生存的能力。再來就是一個可能會讓部分金字塔上層的人略虧,但也能過得很舒適的天花板。甚至提撥率我都認為可以依能力調整(當然前提是能遏止高薪低報)。

  接下來我舉個例子(沒經過任何計算,只是舉例如何以公式而不用任何固定數字來訂標準),假設地板是基本薪資的80%且無視所得替代率,天花板為基本薪資的五倍且不得超過所得替代率75%,諸如此類方法,讓制度保持彈性跟活性,才真的有可能讓年金制度可長可久。


  至於甚麼年金運作績效、少子化危機之類的,那又是另一個問題了。(也許還是需要個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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